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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真实的工资收入。

2025-09-17 15:27 来源:网络 点击:

揭秘: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真实的工资收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别人说:虽然法官累,但是你也是拿着高工资啊!所以你累的也是活该。听起来虽然是玩笑话,但是也真的很扎心。法官、检察官的工资高于一般行政单位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到底为什么法官、检察官的工资高呢?到底高出多少呢?您接着往下读。

法官、检察官福利待遇较高是有政策支撑的。早在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之际,经商中央组织部同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7月6日联合印发《关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根据制定工资制度实施办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长春会议对2015年印发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工资政策作出了调整:

一是除司法警察外,法院内部实行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员额法官工资收入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一定比例,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收入在实际操作中按司法辅助人员的政策办理。二是对法院工作人员现有的审判津贴、办案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额度予以保留。三是在个别地区,如果改革后发现员额法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司法警察的,要托到略高于司法警察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四是合理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在工资收入中的权重。

官方在《司法改革热点回答》关于“如何稳妥推进法官工资制度改革?”中也明确指出:

第一,在实行法官员额制基础上,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水平按照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同时,统筹提高法院其他人员待遇水平。第二,改革法官工资制度,将员额内法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三部分。基本工资从普通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变为职务等级工资一项,每个职务等级内设若干工资档次,并以法官职务序列等级为基础,实行全国统一的标准。第三,法官增资额一部分通过提高基本工资实现,一部分通过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实现。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资结构不变,增资额通过加发绩效考核奖金实现。绩效考核奖金的设置不与法官等级、行政职级挂钩,主要依据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等因素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个部分。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按月随工资平均发放,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原则上按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奖励性部分占绩效考核奖金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

各地自司法改革以来也基本上按照上述文件政策精神发放。法院、检察院工资比一般行政单位多的工资称为“绩效考核奖金”。“绩效考核奖金”总额的40%,称为“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该部分按月随工资平均发放,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计入工资的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是相同的;而“绩效考核奖金”总额的60%,称为“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该部分奖金按照考核情况在年终一次性发放。该部分奖金的数额因工作人员考核情况的不同而差别。

那么我知道了法院、检察院工资比一般公务员高的理由及高的项目,那么究竟要高出多少呢?

山西省某基层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总量。(一)按照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人均工资收入(基本工资、地区性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下同)50%的水平,扣除法官其他工资项目(基本工资、地区性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差额确定本院法官绩效考核奖金总量。(二)按照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人均工资收入(基本工资、地区性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下同)20%的水平,扣除审判辅助人员其他工资项目(基本工资、地区性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差额确定本院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总量。

有新闻报道,浙江、江苏两地,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划分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工资由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年人均工资收入为当地其他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的1.5倍,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年人均工资收入为当地其他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的1.2倍

通过有关法院的政策文件及两地的新闻报道,我们大致可以推测出,法官、检察官的工资大致高出当地公务员收入的40%-50%,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及法检两院的行政人员大致高出当地公务员收入的20%。对于拿着死工资的公务员来说,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所以别怪大家都争着抢着去当法官。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的时候,法官、检察官工作压力确实很大,案件终身负责制的状况下,压力更大了。所以,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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